欧洲老年人就业率有待提高
提高法国老年人的就业率,达到欧洲国家的平均水平和退休改革的要求,这是一项较为困难的工作,法国需要迎头赶上其他国家。但是专家认为这些目标不是不可以达到。
斯德哥尔摩理事会2001年做出决议,2010年欧盟55-64岁居民的就业率应当达到50%。然而法国的距离还很大,这个年龄层2003年的就业率只有36,8%,即比欧盟的平均就业率落后近5个百分点。
法国的一些周边国家在这方面做得都比法国好。瑞典老年人的就业率达到68,6%,丹麦达到60,2%,英国达到55,5%,葡萄牙达到51,1%,芬兰达到49,6%,德国达到39,5%。
联合国经合发组织、法国社会事务总监察处等机构对法国的老年人就业问题作了研究。它们认为,法国除了经济形势不景气之外,偏爱提前退休模式、半工岗位数量少也是造成老年人就业率低的原因。
社会事务总监察处还认为,改善工作条件、对受薪人在整个就业期间不断培训、向工众宣传这三方面的工作令其他国家取得了成效,但是法国做得非常不够。联合国经合发组织最近建议法国政府推迟法定退休年龄,取消57岁以上失业者不用寻找工作的规定。
社会事务总监察处的三位监察员在3月刊的《社会权利》杂志上撰文写道,法国的老年失业者在就业市场不被看好,年龄越大、工龄越长,工作越难找。法国政府已于2003年进行了大规模的退休改革。要想成功解决老年人就业的问题,并不存在一种单一的模式。法国可能应当向周围国家多方吸取经验。
在周边4个老年人就业率超过50%的国家当中,有(瑞典和丹麦)2个属于北欧模式、(英国)1个盎格鲁――萨克逊模式、(葡萄牙)1个南欧模式。
英国政府通过高额奖励手段,鼓励50岁以上的失业者接受专门的寻找工作方案。共有6万人在22个月的时间里找到了工作。芬兰1998年推出一种就业计划,从改善继续工作的“老年”受薪人工作条件、培训45岁以上受薪人、公立部门志愿招工和向雇主和受薪人进行宣传这几方面入手。
在最后这一点上法国仍有不少工作要做。索福莱斯民意调查所与《我们的时代》杂志联合进行的一则民调反映,二分之一(52%)的法国人认为,50岁以上的受薪人在企业的状况还会每况愈下.
(来源:记者投稿)